香港六宝合典资料大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合理使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经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 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22〕12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收费管理
第二条收费管理
(一)收费类别: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等。
(二)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相关文件执行。
(三)收费流程:新生入学注册时,研究生院向计财处提供学生相关信息,每学年由计财处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第三章 分配管理
第三条 分配标准
(一)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收费进入学校预算,由学校按以下标准划拨研究生业务经费:
1.硕士研究生业务经费标准为:第一学年1000元/生,基本学制内其余学年1650元/生 ·学年;博士研究生业务经费标准为:第一学年每生1500元/生,基本学制内其余学年2900元/生 ·学年。
2.研究生业务经费分为两部分:研究生院200元/生 ·学年,其余划拨给培养学院,分别由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学院统筹使用。
全日制研究生业务经费分配情况表(单位:元/生)
在读年份 学生类别 |
硕士研究生 |
博士研究生 |
||
第一学年 |
培养学院 |
800 |
培养学院 |
1300 |
研究生院 |
200 |
研究生院 |
200 |
|
小计 |
1000 |
小计 |
1500 |
|
第二学年 |
培养学院 |
1450 |
培养学院 |
2700 |
研究生院 |
200 |
研究生院 |
200 |
|
小计 |
1650 |
小计 |
2900 |
|
第三学年 |
培养学院 |
1450 |
培养学院 |
2700 |
研究生院 |
200 |
研究生院 |
200 |
|
小计 |
1650 |
小计 |
2900 |
|
第四学年 |
培养学院 |
2700 |
||
研究生院 |
200 |
|||
小计 |
2900 |
|||
总计 |
4300 |
总计 |
10200 |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进入学校预算,由学校按以下标准划拨研究生业务经费: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总额的 30%划拨给培养学院
作研究生业务经费,其中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总额的45%划拨给培养学院作研究生业务经费。
2.非全日制研究生缴纳学费总额的 5%划拨给研究生院统筹使用。
第四条划拨方式
(一)计财处每年按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制内在校人数将研究生业务经费全额划拨给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超过3年者和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超过4年者,不再下拨业务经费,其费用由导师自筹)。研究生院以学院为基本单位,按全日制研究生的入学年限、基本学制内人数、类别将研究生业务经费(学院部分)于每年上半年划拨到相应培养学院的专项账户。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业务经费由计财处每年分两次,按各学院前一年度非全日制研究生缴纳学费总额的规定比例拨付给研究生院和培养学院。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五条 使用原则
(一)研究生业务经费必须统筹安排、合理开支、厉行节约,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各自负责,超支部分自理。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学院须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合理、合法、合规使用。
(二)用于研究生个体培养的业务经费,实行导师负责,学
院、学校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的原则。研究生使用此项经费时,导师根据业务支出范围认真核实无误后方予以签字,由培养学院负责人审批报帐。如有特殊需要,须经研究生院审批。
(三)研究生业务经费须专项用于研究生培养,不得挪作他用。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学院要建立专项帐户,由计财处对研究生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反学校财务使用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条开支范围
(一)培养学院的研究生业务经费开支范围:
1.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购买必需的专业参考书刊、标准规范和打印、复印相关资料等费用。
2.研究生完成论文所需的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等。
3.研究生参加教学实习、专业实践及学术会议所需差旅费、会务费等。
4.研究生学位论文专家评审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校外专家劳务费等。
5.专业课试卷印制、试卷库建设等费用。
6.优秀论文评审、论文抽检评审等相关费用。
7.组织研究生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的相关费用。
8.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其他学校政策允许的业务开支。
(二)研究生院的研究生业务经费开支范围:
1.公共课试卷印制、试卷库建设,录取通知书、奖励证书、
学位和学历证书的制作等相关费用。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的年费、有关会议会务费、差旅费及专家评审费等。
3.校级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抽检,校级、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评审等相关费用。
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研教改、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评估与监控费用等。
5.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维护费用等。
6.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学校政策允许的其他业务开支。
第五章附 则
第七条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同等学力研修班学员的收费、分配、使用及监督管理根据《香港六宝合典资料大全经济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香港六宝合典资料大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长理工大研〔2016〕9号)同时废止。